以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着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
来源:学习时报 作者:黄勇 | 作者:江西赛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| 发布时间: 355天前 | 213 次浏览 | 分享到:
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,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,是习近平经济思想又一大创新,为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、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,推动并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。当前,生成式人工智能催生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。开展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,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,成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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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“人工智能+产业发展”。围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,健全“人工智能+”千行百业的产业应用生态,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促进产品创新、产业聚集、应用赋能的作用,拓展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广度和深度,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化,大力培育人工智能新产品和新服务,促进人工智能同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,构建科技创新和产业应用创新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。有序赋能重点领域,加强人工智能与新兴产业、未来产业的融合发展,推动对传统产业生产制造全流程、全要素、各环节的升级改造,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。

     “人工智能+引智育才”。根据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趋势加快学科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机制优化,推进高校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的建设,支持大型科技企业和教培机构培育人工智能应用型人才。加强产学研用合作,设立研发基地和实习基地等平台。加强人工智能高端人才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,探索建立差异化、长周期、多元化的专业人才评价体系。打通科研创新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创新的人才循环。同时,搭建对外交流平台、畅通引进渠道、完善人才引进相关服务,为全球人工智能顶尖人才来华工作和创业提供便利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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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“人工智能+科学治理”。人工智能发展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道德伦理和治理挑战问题。要加快构建起人工智能领域的伦理框架,推进国家层面关于人工智能的综合性立法和制度建设,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。提升监管手段,构建基于风险等级及权责划分的人工智能技术监管制度。全面强化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流程的服务管理,健全完善人工智能常态化备案指导和包容审慎监管的工作机制。同时,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导向,加强人工智能治理全球合作,积极参与国际人工智能治理制度规则和技术标准建设,深化人工智能监管领域的国际合作,共同做好风险防范,推动全球人工智能共治共享,让人工智能创新成果惠及全人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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